吃完饭,沈半月和林勉回招待所,李昌顺回家属院,双方在岔路口分开。
连城工厂多,老百姓日子过得不错,街道两旁的小饭馆里坐满了客人,有些生意好的,桌子都摆到了路上了,整条路都闹哄哄的。
沈半月已经两辈子没见过这种场景了,感觉挺新鲜的。这里的人比京市的老百姓活得随意舒展,京市虽然也冒出了不少小饭馆,可都还绷着股“不知道明天会怎么样”的拘束感,这儿感觉已经都放开了,开始有了些后世说的“经济上行期”的生机勃勃。
大概是被这满大街吃海鲜、喝啤酒的松弛劲儿给影响的,沈半月明明一口酒没喝,却跟喝多了似的,手一伸,一把抓住了林勉的手,林勉怔了下,扭头看她一眼,嘴角弯出个不明显的弧度,随后面无表情地直视前方,耳根却一点一点地红了。
沈半月乐得直笑。
这人,从小就一副“老干部”的模样,比她这个活了好几辈子的人还像穿越的,偶尔表现出稚气的一面时,却又特别可爱。
沈半月悄悄伸出手指在林勉掌心划拉了两下,他反手握住她的手,将她“捣乱”的手指拢进了手掌里。沈半月故意“挣扎”了几下,林勉抓得更紧了,沈半月轻笑道:“小勉哥哥,你抓着我做什么?”
林勉两只耳朵都红了。
并没有放开手。
两人一路牵着手走回招待所,刚走到门口,就被人喊住了:“林勉。”
林博文拎着个网兜站在墙边,蹙眉看了眼两人牵在一起的手,说:“林勉,你是清大的学生,在外面要注意自己的形象。”
林勉微微上翘的嘴角拉回到平直,没什么表情地看向林博文,黑沉的眼眸里流露几许厌恶,他没接话,拉着沈半月往招待所里走。
林博文怒道:“林勉,这就是你对待亲生父亲的态度吗?华国是个重视礼仪孝道的国家,你成绩再好,业务再强,名声坏了,你也不会有什么未来!”
沈半月顿住脚步,转身反问:“这位,不知名的大叔,您抛家舍业的来到这里,是获得了什么光辉灿烂的未来了吗,才能这么理直气壮地站在这里大放厥词?”
林博文被戳到了肺管子上,当初急匆匆离开京市,是因为他看到太多被批判的人生不如死,他抛弃京市的生活,调职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厂子,娶了一个大字不识几个的农妇,养着别人的孩子,就是为了能在时代的洪流下,平平安安地过日子。
可哪里想到,时代一变再变,他曾经抛弃的,又成了社会的主流,他曾经避之不及的,竟然光鲜亮丽地出现了青年报上。
这几年他想方设法想要回去京市,可出来容易,回去却没那么容易,当然,林博文也知道,不仅仅是因为回京市难,这里头肯定也有家里那个老不死的“功劳”。
他去研究院找过,那老不死根本不见他,他就想从小兔崽子这里下手,哪知道去了一趟首都机械厂,人没见到,却实打实挨了一顿打。
林博文工作的厂子离建新机械厂不远,他知道最近有京市过来的专家组进驻建新机械厂,但是他没想到林勉居然也在专家组里。之前在小饭馆看到他和建新机械厂的李昌顺一起吃饭,他简直难以置信。
这小兔崽子,被拐卖了还能被救出来,还能考上清大,年纪轻轻就混进了京市下派的专家组。
林博文并不觉得自豪、骄傲或是什么,他只觉得命运对自己太苛刻,把什么好的都给了这个灾星。
不过为了达到目的,他还是忍住了脾气,他没有看沈半月,而是看着林勉说:“林勉,怎么说我也是你父亲,你回去跟你爷爷说说,把我调回京市,咱们也能一家团圆,难道你不想一家团圆,好好过日子吗?”
沈半月自认是个好脾气的人,都差点被林博文气笑了,敢情巴巴地找过来,不是为了认林勉,是为了调回京市?
就算他是林勉的亲爹,沈半月都想抽他。
不过没等她动手,林勉已经猜到她要做什么了,一把拽住她,摇头:“没必要,咱们走吧。”从八岁那年,他对“父亲”就已经没有任何期待了,眼前这个人对他来说,只是一个让人厌恶的陌生人,而已。
好不容易找到人,林博文当然不会就这么把人放走,他上前一步:“林勉——”
几乎同时,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:“爸爸,你怎么在这里?”
旁边突然跑过来两个女人,十七八岁的少女跑到林博文身边,拽着他的衣袖:“爸爸,我和妈妈找你半天了。”她看向沈半月和林勉,好奇地问林博文:“爸爸,那是谁啊?”
和少女一起走过来的,是个皮肤微黑的中年女人,她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容:“你是小勉吧,小勉你好,我是你田阿姨,第一次见面,没想到你来连城市了。孩子长得可真好啊,小勉,你不嫌弃的话,回家吃顿饭吧?”
女人似乎很局促,说话颠三倒四,神情忐忑地看着林勉和沈半月,想要上前又不敢上前的样子。
林勉顿住脚步,回头看了她一眼,平静说:“谢谢,不用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