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王先生,请坐。”
隆美尔客气地给王德发拉了把椅子。
王德发大咧咧地坐下来,把笔记本往桌上一摊,先喝了口隆美尔倒的咖啡,咂咂嘴。
“味道不错。行,元帅阁下,咱们就开始吧。”
隆美尔坐直了身子,眼神认真得像个要上课的军校学员。
“曹操,字孟德,沛国譙县人。”
王德发清了清嗓子,翻开笔记本的第一页。
“他的出身不算太好,说好听了叫宦官之后,说难听了就是太监的孙子。在当时那个讲究门第出身的年代,他这个身份是被人看不起的。”
隆美尔微微皱眉。
“太监的孙子?这样的出身也能成为统帅?”
“元帅,这就是曹操厉害的地方。”
王德发往前凑了凑,声音也稍微压低了些。
“他早年当了一个县的小官,上任第一天就在衙门口摆了十几根五色大棒,谁犯了法,不管你是什么出身,不管你爹是谁,一律打。结果呢,还真有个权贵的叔叔违了禁令,犯到他手里了,曹操二话不说,直接用棍子给打死了。”
隆美尔的眉毛一挑。
“打死了?就不怕那个权贵报復?”
“当然怕。”
王德发翻了一页笔记。
“但曹操就是这种人。他知道这么做会得罪权贵,也知道自己可能会因此丟官,但他还是做了。因为在他看来,如果连法令都执行不了,那当这个官就毫无意义。”
拜尔莱因在角落里插了一句嘴。
“这倒是跟咱们的铁血宰相俾斯麦有几分相似。”
“可比俾斯麦早了一千多年呢。”
王德发得意地竖起一根手指,继续往下讲。
“后来天下大乱,各地军阀割据,曹操手下兵不满千,將不过百,穷得叮噹响。但他有一样东西是別人比不了的。”
“什么?”
隆美尔问道。
“眼光。”
王德发的手指在笔记本上点了点。
“別的军阀忙著抢地盘抢粮食,他干了一件別人都不愿意干的事儿——他把皇帝抢到了手里。注意,不是杀了皇帝自己当,而是把皇帝接到自己的地盘上供著,然后用皇帝的名义发號施令。”
隆美尔的眼睛眯了起来,手指有节奏地敲著桌面。
“这就是你们常说的挟天子以令诸侯。这个战略眼光確实不凡。他用最小的成本获取了最大的政治资本。”
“元帅您领悟力真高。”
王德发翻到下一页,越讲越来劲。
“但光有皇帝还不够,曹操还搞了一个制度叫屯田。让老百姓一边种地一边当兵,既解决了粮草问题,又扩充了兵源。当时其他军阀的部队都是靠著抢劫过日子,军纪败坏,老百姓恨不得把他们生吞了。曹操的兵呢,在自己的地盘上种粮食,屯到哪里就在哪里扎根,反而贏得了民心。”
隆美尔越听越入神,端起的咖啡杯举到嘴边半天没喝下去。
拜尔莱因也不自觉地从角落的椅子上挪到了桌旁,歪著脑袋听王德发讲。